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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中国强制产品认证CCC中国强制产品认证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在中国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农业轮胎、农业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作用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为什么要进行3C认证 为履行中国入世加入WTO的承诺,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评价机制,中国根据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CCC)。 CCC是对原有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制度(长城),入网许可 证制度、销售许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全部或部分取代。 国家认监委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工作职责,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2002年5月1日,将对这些产品的认证开始实施执法监督(现推迟至8月1日)。 免办CCC说明: 但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发布2002年第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 这部分产品范围包括: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可免于办理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人应向中国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 提交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形式试验报告)等,经批准获得《免 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自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并生效。另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规定 ,对上述免办3C认证的产品范围是第2条、第3条的产品,国内组装厂或国内生产厂可依据自身方便向所在 地国家直属的检验检疫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免办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