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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人员注册常见的20个问题及解答

近日,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官网发布的《人员注册常见问题解答》中选择了其中20个最常见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1、认证人员的年度确认还是集中申报吗?

答:目前年度确认已经启用V3.0注册系统,变为日常申报业务,不再集中申报。年度确认以认证人员注册时间后移12个月为周期,在周期届满前三个月到后三个月可以进行年度确认,每次年度确认系统会发邮件提示两次。在注册3年有效期内需在系统中进行2次年度确认。年度确认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机构申报。


2、检查员年度确认缺少经历怎么办?

答:按照注册准则要求检查员年度确认时应至少提供一次检查经历和1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经历(其中至少8学时为CCAA指定课程)。如果缺少检查经历,应追加继续教育经历至24学时(其中至少12学时为CCAA指定课程)。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3、2015年3月前考试合格的,但是到15年7月满4周年的大专学历,刚好要在7月份注册的,但是按照新的注册准则,像这样的情况就无法注册了。成绩无效,培训无效,是否应该把六月30改为7月30。

答:按照过渡期文件要求,2015年3月之前“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Q/E/O大专学历申请人,3月20日后可按新版注册准则本科学历实习申请人相应条款要求,于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新版注册准则本科学历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年限要求。


4、系统注册是不是必须到3月20日后才能注册?

答:符合新版注册准则和过渡期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3月20日后提交申请。


5、我是去年12月考过了QMS“审核知识”,“基础知识”没过,请问参加今年3月的“基础知识”考试过了可以注册吗?我是大专学历。

答:按过渡期文件规定,可以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实习审核员注册申请。


6、之前的质量体系“基础知识”已过,但“审核知识”没过,现在想继续考审核知识要怎样进行?

答:可以参加今年6月“审核知识与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CCAA网站通知。


7、《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申报表》以什么格式提交?

答:报送两份电子版,其中一份为不盖章的excel格式,另一份为盖机构章的PDF格式。各机构只填报自己机构相关的内容,其它机构的信息要删除。


8、我是大专学历,2014年12月通过了QMS基础知识考试,以后能不能申请注册审核员了?可以的话怎样的流程?

答:可以申请,但须满足新版注册准则大专学历申请人条件。


9、现在考试是否还要培训证书?

答:新版注册准则申请人完成审核员培训课程已不作为注册的必备条件,申请人参加考试无需提交培训证书验证。


10、自愿性产品检查员注册的经历可以是CCC检查经历吗?

答:只要是产品认证检查经历即可,当然也包括CCC的检查经历,前提条件是检查经历必须是与“注册专业”相关的产品认证检查经历。


11、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中提交的“见证评价报告”该怎么写?协会有统一的格式吗?

答:首先新版注册准则中要求机构提交的“见证评价报告”,协会没有统一的格式,由各机构自行拟定。注册准则中要求的“见证评价报告”,一共涉及到两类,一类是对“专业能力”的见证,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再注册时,要求机构在人员注册系统中上传;另外一类是对“组长能力”的见证,检查员升高级检查员时,同样要求机构在人员注册系统中上传。特别强调一下,“专业能力”见证评价报告形式上不做限制,但内容上必须覆盖到检查员的每个“注册专业”,机构可以分开给每个注册专业做见证,也可以出具一份能够覆盖到申请人所有“注册专业”的总的见证评价报告。


12、“QMS、EMS、OHSMS、FSMS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笔试成绩分别视同于新版注册准则相应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与技能”笔试成绩……”考过其中一门均可以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吗?

答:新旧注册制度笔试成绩分别视同是指“基础知识(旧)”和“基础知识(新)”视同,“审核知识(旧)”和“审核知识与技能(新)”视同。实习审核员申请人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审核员申请人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审核知识”或“审核知识与技能”考试成绩。


13、“在2015年3月之前参加审核员注册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有效期为3年还是4年?

答:原注册准则“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原注册准则“审核知识”笔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


14、CCAA注册担保人必须是具有相同领域注册资格的人吗?

答:不是必须的,也可以是具有CCAA其它领域注册资格(实习注册资格除外)的注册人员。


15、我们机构有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认证领域的业务,之前已在CCAA进行了人员确认,现在此领域已列入”一般服务认证”领域,请问已确认的人员应如何进行转换?

答:服务认证审查员网上注册系统2015年4月10日正式开通,机构可通过系统提交转换申请,申请时点选”服务认证”-“审查员”-“其他领域转换”路径,转换注册专业为”一般服务认证”。同时,上传CCAA发布的确认通知文件及其它证明资料,转换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16、“新版注册准则实施后,已经注册的具有大专学历的实习审核员和审核员,可按新版注册准则进行同级别资格保持。”是指这些人员可以不用满足中级以上职称、20年工作经历、15年专业工作经历的要求吗?

答:是的。《新版注册准则》审核员(含实习)资格保持对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和技术职称没有要求。


17、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机构推荐要求,那自行申请人员怎么办?怎么参加现场审核?

答: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且无执业机构的申请人可选申请信息页面“认证机构”-“暂无执业机构”选项。申请人注册后应按CCAA转换执业机构要求办理转换执业机构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18、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高级检查员再注册时,检查经历次数和注册专业之间有什么关联?

答:检查经历总的次数不能少于3次,同时要满足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1次产品认证检查经历的要求。举例说明:假如你只有1个注册专业,只要提供针对这个注册专业的3次产品认证检查经历;假如你有3个注册专业,3个注册专业各提供1次产品认证检查经历,检查经历总次数应是3次;假如你有5个注册专业,5个注册专业各提供1次产品认证检查经历,检查经历总次数应是5次。


19、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升高级检查员时,新版注册准则中要求的“6次组长”经历必须要覆盖到申请人所有的“注册专业”吗?

答:不是必须的。


20、3.0系统,已经生成档案号,人员注册信息写错了,可以修改么?

答:没有提交认证机构前,可以修改相关信息,但是档案号是登录的唯一号码,不能变更。人员信息可以修改,内容包括: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传真号码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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