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信息 >>认证行业 >> 关于发布新版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及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发布新版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及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总体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对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制定了《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以下简称“新版注册准则”),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20日起实施。原相应领域审核员注册准则同时废止(见附件)。

为保证审核员注册工作的连续性,现将新旧注册准则过渡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版注册准则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其他领域审核员注册继续按现有相应准则实施。

二、在2015年3月之前参加审核员注册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其QMS、EMS、OHSMS、FSMS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笔试成绩分别视同于新版注册准则相应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与技能”笔试成绩,其HACCP、ISMS、ITSMS领域的笔试成绩同时视同于新版注册准则相应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与技能”笔试成绩。

三、具有第二条中QMS、EMS、OHSMS领域考试成绩且具有大专学历的申请人:

1.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实习审核员注册申请的,可按新版注册准则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条件进行评价注册;

2.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审核员注册申请的,可按新版注册准则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条件进行评价注册。

四、已经注册的具有大专学历的各级别审核员,今后可按新版注册准则进行同级别资格保持。

五、高级审核员注册和资格保持见《关于高级审核员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认协注〔2015〕30号)。

六、请相关认证机构将本机构认证人员管理制度文件于2015年4月20日前提交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人员注册一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年3月6日

附件

废止的原相应领域审核员注册准则目录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8)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1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17)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40)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41)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39)

信息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