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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版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及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各相关认证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总体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对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制定了《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以下简称“新版注册准则”),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20日起实施。原相应领域审核员注册准则同时废止(见附件)。 为保证审核员注册工作的连续性,现将新旧注册准则过渡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版注册准则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其他领域审核员注册继续按现有相应准则实施。 二、在2015年3月之前参加审核员注册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其QMS、EMS、OHSMS、FSMS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笔试成绩分别视同于新版注册准则相应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与技能”笔试成绩,其HACCP、ISMS、ITSMS领域的笔试成绩同时视同于新版注册准则相应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与技能”笔试成绩。 三、具有第二条中QMS、EMS、OHSMS领域考试成绩且具有大专学历的申请人: 1.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实习审核员注册申请的,可按新版注册准则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条件进行评价注册; 2.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审核员注册申请的,可按新版注册准则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条件进行评价注册。 四、已经注册的具有大专学历的各级别审核员,今后可按新版注册准则进行同级别资格保持。 五、高级审核员注册和资格保持见《关于高级审核员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认协注〔2015〕30号)。 六、请相关认证机构将本机构认证人员管理制度文件于2015年4月20日前提交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人员注册一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年3月6日 附件 废止的原相应领域审核员注册准则目录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8)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1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17)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40)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41)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39) 信息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