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P良好实验室认可后的投诉和申诉

欢迎您的咨询 电话:18630801685 森焱老师

GLP良好实验室认可后的投诉和申诉

8.1 投诉

8.1.1 CNCA接受相关方对GLP符合性合格的实验室以及相关技术评价机构、人员的投诉。

8.1.2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人应提供所投诉事件的详细情况、证明材料并签字或盖章,通常情况下CNCA对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8.1.3 CNCA收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其有效性并通告投诉人是否受理其投诉,在3个月内答复投诉的处理结果。

8.1.4 对CNCA的投诉将按照国家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8.2申诉

8.2.1实验室对CNCA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可向CNCA提出申诉。

8.2.2 CNCA根据事件情况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查、裁定。

8.2.3有效的申诉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由申诉人签字或盖章;

3)申诉人应是申诉事宜的直接相关方;

4)申诉的提出与收到相关决定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0个工作日。

    8.2.4 CNCA在收到申诉10个工作日内确认其有效性并通告申诉人是否受理其申诉,在1个月内做出裁定

8.2.5实验室对CNCA的裁定结果仍有异议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试验室认可认证知道

暂无相关小类!

seo seo